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陈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陈某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黄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
二、听证会地点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负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6-3954075
联系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81号
特此公告!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