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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县委巡察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平和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日至11月24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4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是全院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班子成员做好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督促指导等工作;部门负责人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自觉认领巡察整改任务并抓紧抓实完成这项极端重要的政治工作;下设办公室成员服从组织安排,切实推进各项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实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认领整改任务责任制,整改工作层层负责、层层把关、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落实到位。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分解整改任务,形成对照整改清单,制定《中共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关于巡察县检察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保证整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在整改过程中,院党组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质量和整改进度。


三是自觉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到位。院党组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以高度负责的态度、锲而不舍的精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治担当,以上率下带头整改,并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对标检视、躬身自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迅速对照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切实细化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不回避、不敷衍,立行立改,改出成效,确保整改问题逐一销号。


院党组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针对32个问题研究提出119条整改措施,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巡察整改,院党组政治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理论武装进一步强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更加浓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抓学习的韧劲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等,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制定《中共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平和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学习的长期重要任务,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党的政治理论知识纳入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围绕主题进行研讨发言。2021年,各党支部共组织专题研讨交流7场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120余篇。三是严格实行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检委会等会议专本专记。党总支对“三会一课”记录、各党支部党员理论学习笔记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关于学用尚未贯通融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业务学习、核心数据分析会,组织办案人员学习上级检察院关于“少捕慎诉慎押”等司法新理念并进行数据分析,进一步提升不捕、不诉率。二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适用赔偿保证金制度,加强对轻伤害等轻微刑事案件的审查。三是制定相关试行标准,确实提高不捕、不诉率。四是积极开展公开听证提升办案社会效果。五是制定《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将不捕率、不诉率、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和采纳数纳入检察官绩效考评指标。


3.关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审批程序,建立信息公开培训制度,确保案件信息内容发布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二是常态化开展已公开法律文书的清查工作,进一步提升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内部沟通合作,坚持“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四是增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服务意识,开展模拟实训,进行岗位练兵提升接访水平。五是进一步规范好“检察为民服务中心”窗口接访工作,避免出现因工作繁忙让信访人独自留在信访接待室的情形。

4.关于对表对标最高检工作的主动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相应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共聘任9名法治副校长,2021年开展普法情景剧进校园等活动17场次。二是向县教育局通报2020年度全县在职公办、民办教师及聘用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三是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等单位到相关学校开展校园安全排查,实地查看“青春护航信箱”是否发挥作用,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是否到位,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获相关学校采纳。

5.关于刑事检察监督落实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立案监督意识,在审查案件中,注意从各环节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充分发挥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作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依托法律专项监督,拓宽监督线索来源。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牵头召开全县“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强化与各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联合制定具体工作制度和操作细则。

6.关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以跟班培训形式学习交流业务知识,接受针对性、专业性指导。二是深入工业园区,邀请专业团队评估空气质量,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等实务素能,适应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要求。三是坚持多渠道多领域拓展案件线索来源。通过内部业务部门线索移送、开展专项活动和“随手拍”等多种形式拓展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利用单位工作交流群、短信等形式,邀请全体干警通过“随手拍”的方式积极挖掘身边相关线索。四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和行政机关的理解支持。在工作汇报中主动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向党委政府报告,同时深化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五是加强舆论宣传,增强群众共识。编印《公益诉讼宣传手册》向相关部门及群众发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的认可和支持。

7.关于检察建议效能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业务推进会,强调要求各业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抓好对检察建议制发的跟进落实。二是实行核心数据月报制度,并将检察建议纳入数据考评,将核心数据的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推动检察建议类别失衡现象得到改善三是加强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协调,主动对超期未回复、怠于回复、象征性回复等情形跟进督促落实。

8.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妇联等单位开展“落实关爱活动,呵护校园安宁”系列活动,为平和部分中小学校学生讲授“预防学生欺凌,远离校园暴力”主题法治课。二是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思政辅导员进行法治培训,使其了解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等制度,要求后续做好跟进落实工作。三是邀请省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并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团县委等单位到平和县开智学校开展主题系列活动。四是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县民政局等单位到革命烈士朱积垒的故乡开展“关爱老区儿童、爱心相伴成长”等系列活动。五是为幼儿园教师送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读本并解读“两法”,建议学校在落实学生性教育、强制报告义务及入职、在职查询等制度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六是本院检察官已纳入福建省百千万家教公益大讲堂家教宣讲员名单,将参与开展家教公益讲堂。七是结合办案,在庭审中对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履行好监护职责。

9.关于齐抓共管氛围不够浓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相关文件,明确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分析意识形态工作,按时向县委及漳州市检察院报告落实情况。三是注重舆论引导,加强阵地建设,与相关网站、报刊共建检媒协作阵地,夯实意识形态工作基础。

10.关于意识形态理论学习方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培训,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授课培训;组织全体干警参加高检院及省、市检察院开展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等视频培训,进一步提高干警意识形态工作意识。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强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打牢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理论基础。三是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理论学习为牵引,以“周例会”学习制度为抓手,以个人自学为补充,以专题讨论为支撑,以心得交流为提升,以学习督查为保障,推动学习和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党员意识形态理论水平。

11.关于阵地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微博、门户网站、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行动,对院内原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重新设计,颜色更加醒目、放置位置更加显著,在走廊等场所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积极营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随处可见”的浓厚氛围,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使之成为检察干警的行为规范。三是完善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科室职责制度,将科室职责上墙,提升干警责任意识。四是对本院大楼内外宣传载体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完善更新办公走廊宣传内容,切实做好宣传载体规范工作。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

12.关于津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照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系统排查津补贴发放情况,未发现有不规范的问题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管理,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13.关于差旅费管理松散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问题核查小组进行核实,经查,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二是组织本院各部门内勤人员参加“平和县人民检察院财务制度解读”会议,加强学习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对差旅费报销进行严格审核。

14.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调查小组进行核实,经查,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二是组织本院各部门内勤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报销进行严格审核。

15.关于工作被动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上级检察院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经查,本院在吴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检察过程中,强化监督,通过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提示函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履行收监执行职责,最终吴某某被顺利收监执行。二是采取日常检察、巡回检察相结合模式,实现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效果最大化。三是加强社区矫正检察人员配备及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增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有效性及延续性。

16.关于调研成果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此问题,经核实后,一是责令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调研文章并进行自我剖析,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与此同时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自我批评。二是在部署全年调研工作的同时,强调调研原创的重要性,要求上交调研前都要本人签名保证调研的真实、原创。三是2021年已上交的调研文章进行审核,未发现抄袭现象。

 17.节俭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院内张贴节俭宣传标语,形成良好氛围,促使干警提升节俭意识,培养节俭习惯。二是加强水管电线的巡逻排查和日常维护,对已坏设备进行更换,切实节水节电。

18.关于培训对象扩大化,不够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培训报备制度。在制定培训计划时,按规定及时向漳州市检察院和有关部门报送。二是科学开展分类培训。紧密结合检察实际,以“提高干警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宗旨,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为目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三是在分析、调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从各类检察人员的特点出发策划培训项目、培训课程。

19.关于未严格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成立调查核实小组,经查,未有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二组织本院各部门内勤人员加强财务制度学习。三是严格规范执行财务报销审批手续。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

20.关于责任意识有所淡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本院的财务制度和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通过组织学习等方式了解各项制度工作标准和步骤,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对照执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确保制度刚性执行。

21.关于廉政风险隐患犹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司法办案廉政教育,引导干警增强自我保护和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制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组织进行司法办案过程中的风险点排查,制订相应防范措施,紧盯廉政风险较高的重要岗位、重要环节、办案节点和员额检察官办案自主权等,探索建立与检察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引导干警从“要我填”向“我要填”转变,实现全员填报。

22.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五抓五重”要求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县检察院结合考勤管理实际及时修订完善考勤制度,增强制度的严肃性,提升机关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督促政治部门及时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严格遵守上、下班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的现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队伍形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院党组对发现的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干警及时进行处理。四是督促县检察院严格执行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政策规定,严格考勤,加强管理。

23.关于院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支持力度不够,谋划部署存在一定滞后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将每年党建工作重点任务、重要主题教育纳入院党组专题事项。二是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一名“从事党建工作”的司法行政人员作为专职党务干部。三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党总支和三个在职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将本院思想理论素质好、熟悉党建业务、组织能力强的干警充实到党务干部队伍,支部书记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兼任,配齐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4.关于民主生活会程序执行不到位、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队伍教育整顿暨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组织学习研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学习研讨发言提纲,切实提升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自觉,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工作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熟悉并掌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主要工作流程,确保组织生活会规范开展。

25.关于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为契机,大力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和英模教育,打牢作风建设思想之基。二是及时梳理、总结本院作风建设情况,形成《平和县人民检察院队伍纪律作风状况分析报告》三是高度重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在作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采取“6+1”形式,将队伍中存在的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问题纳入整治范围,严肃查纠自身存在的顽瘴痼疾问题。与此同时,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以及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抽查力度,院党组对发现的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同志及时进行处理,警示其他干警摒弃自身存在的作风建设顽疾。四是针对队伍教育整顿过程中发现的作风建设问题,及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五是举一反三,严格按照县委对有关活动的部署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报送活动总结。

26.关于“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与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政法系统党委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党建业务指导。二是以争创“党建先进单位”为契机,党总支、党支部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台账进行自查,从中发现问题并整改。三是领导干部坚持带头上党课,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为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四是严格执行每月一主题活动的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事先均有在支委会上研究部署。

27.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肃,存在发展党员程序和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务业务培训,提高党务干部业务素能,熟悉发展党员流程,严格发展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工作到位,摸排2016年以来本单位未参加过党务培训的党务干部人员,上报县直机关党工委参与培训。二是规范党员发展工作,使用专用会议记录本,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档案,严格做好入党材料整理、报送、移交和归档。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审批程序。

28.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个别干部因民事纠纷被起诉,院党组未及时跟踪约谈,掌握干部重大事项动态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宣传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相关规定,确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二是加强与派驻本院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互通信息,强化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针对个别干部因民事纠纷被起诉,未向组织报告、院党组未及时跟踪约谈的情况,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已对其开展谈话,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已达成民事和解,双方均向法院撤回起诉,做到案结事了。在谈话中要求其学懂弄通相关规定,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与此同时,本院举一反三,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及时掌握干部重大事项动态,防止出现影响检察队伍形象的情况。

29.关于年度考核工作程序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学深、学透公务员年度考核有关办法及文件精神,在年度考核中,县检察院通过及时设立考核委员会、细化考核标准、民主测评、公示主要工作业绩、考核委员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年度考核工作程序。

30.关于考勤纪律不够严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问题核查小组进行核查。经核实,2018年度,已对一名多次不在岗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缺席相关会议和活动的干警进行效能问责。二是及时修订《平和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制度》并及时组织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遵规守纪意识。三是坚持每月在内网通报考勤情况,与此同时加大抽查力度,促使检察人员时刻绷紧弦。四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采取“6+1”形式,将队伍中存在的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问题纳入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范围,加大对检察人员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的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

31.关于党费收缴、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管理,严格对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设置党费专户会计科目。二是开展2021年度党费基数核定,并向政法系统党办备案。三是对已缴纳的党费进行重新筛查,未发现存在未足额缴纳的情况。四是坚持党费管、用原则,科学合理使用党费,对本院回拨的退休支部党费,根据有关规定为退休党员订阅《福建老人报》,并做好生活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关怀等方面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

32.关于对查摆的“发挥检察职能,在破解蜜柚产业可持续发展瓶颈,促进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治措施以强化司法办案,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和开展法制宣传为主,在建章立制抓长效方面未见整治成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办理涉及蜜柚产业“盗抢骗”“合同诈骗”等刑事犯罪案件。二是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法院、县公安局等多个单位开展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为主题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平和溪蜜柚”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三是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在蜜柚采摘期开展蜜柚市场整治行动。四是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检察职能,设置“涉柚案件控告举报箱”,出台涉柚案件控告、举报案件工作规则,及时跟踪涉柚信访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五是切实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把农残超标等影响蜜柚可持续发展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向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发出涉柚检察建议,并得到该局回复。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无巡察反馈问题线索处理相关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本院党组将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抓好整改,确保问题见底,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县重要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本院干警政治意识、思想水平、精神状态、工作能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建设“奋进平和、奋发平和、奋斗平和”新局面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盯各项整改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对整改情况实时“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形成制度、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常抓不懈,着力打好持久战。

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整改落实。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着重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把解决突出问题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真正通过落实巡察整改补齐短板、破解瓶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3954013;通信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81号,邮政编码:363700;电子邮箱:phjcy@163.com。

 

 

中共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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