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平检简介   检察动态   检务公开   党建工作   队伍建设   普法专栏    公开听证    指导性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
2017年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期:2018-10-30   作者:   来源:平和县检察院]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8日在平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平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亮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县人大决议,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7年主要工作

一、 全面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181人,起诉482人。突出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开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六大专项行动”,从严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人,起诉11人。着力保护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66,起诉91人。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构建常态化处置机制,批捕12,起诉5人。强化对“黄赌毒”“涉枪爆”、拐卖妇女儿童等问题的综合整治,批捕59人,起诉73人,有力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开展金砖会晤、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四项行动”,建立“五个一”制度,落实信访积案化解。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强化释法说理,妥善处置办案风险。如在办理云平高速项目员工因运载沙石与当地村民冲突引发故意伤害一案时,启动公开审查逮捕程序,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建立社会第三方律师参与值班接访、“检察长接待日”、远程视频接访等制度,依法妥善处置群众信访44件次。加强司法救助,为3名困难当事人提供救助金1.7万元

积极推进突出问题治理。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假专项整治,严惩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批捕11人,起诉11人。如在审查起诉公安部督办的陈某福生产、销售假烟一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引导侦查,形成完整证据链,在零口供的情况下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批捕5人,起诉11人结合办案深入调研,推动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如在审查逮捕吴某宁等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一案时,针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简陋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县农业局出台意见并开展专项整治,维护食品安全。

二、 主动加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经济建设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非法传销及因非法传销引发的刑事犯罪,批捕5人,起诉5人。切实服务非公经济,建立巡回检察、挂点联系、走访座谈等工作机制,增强服务针对性。目前,在10家非公企业设立检察联系点,主动走访各类企业28家,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7件次。全年共依法批捕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人,起诉5人,有力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办案中积极帮助企业挽回损失,如在审查逮捕王某源挪用资金一案时,经释法说理,促使王某源通过家属主动被害企业退还挪用款10万元。

加强生态建设司法保护。不断强化专业化法律监督,突出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批捕6人,起诉10人,追诉1人,监督立案的林某海污染环境案被评为全省立案监督活动优秀案件。持续探索恢复性司法实践,全年共督促犯罪嫌疑人补植复绿11亩、缴纳生态损失补偿金1.2万元。协调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对近三年适用生态修复机制案件进行“回头看”,核查补植复绿林地380亩。积极参与社会化综合治理,联合市检察院、九峰镇政府等单位开展第三届“生态保护宣传周”,制作的生态保护专题片在漳州电视台展播,组建3支环保巡防队,巡查巡护河道165公里、林地1200多亩。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建成全市首个“未检”专用工作室,组建“未检”办案组,建立心理疏导、不诉帮教等制度,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3人,不诉8人,不诉率35%。联合县教育局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县中小学班会课程,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巡讲、“未检杯”法治征文大赛等活动,努力推动校园法制教育全覆盖。加强法制宣传,开通全市首个“未检”微信公众号,推送主题微信24期,荣登法制日报第123期全国检察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第一名。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未检”工作建言献策。

三、 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推进惩防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重点查办破坏地方稳定、影响经济发展、危害民生民利职务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坂仔镇水电站转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损失1000多万元、19名员工无法妥善安置的问题,立案查处3件3人,有效化解上访问题。突出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找准切入点、整合资源、深挖战果,从中立案侦查破坏森林资源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2件3人,为全市查办该类渎职犯罪提供借鉴。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件5人,其中科级干部2人。

深入开展预防工作。落实专题报告制度,撰写《十八大以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破坏森林资源背后的渎职犯罪主要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研判职务犯罪演变规律,提出对策建议供党委政府参考。结合办案,在工程建设、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预防介入7次、职务犯罪分析12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份。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搭建起“检察蓝+邮政绿”合作新模式,制发专题手册、专用邮资封等1.5万份。探索“互联网+预防宣传”模式,推送预防主题微信,制作的廉政微片《贪腐的成本》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作品。

有力护航精准扶贫。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与县农业局、发改局等部门会签文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全年共立案侦查“造福工程”领域贪污、受贿职务犯罪案件3件10人,涉案金额18万元。开展扶贫领域“警示宣传教育基层行”活动8场次,联合相关部门组织45个重点扶贫村“两委”干部100余人,旁听朱某钊涉嫌贪污扶贫款一案的庭审,提升警示教育质效,创作的公益海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评选活动中获评优秀作品。组织党员干部挂钩帮扶山格镇23户贫困家庭,开展精准帮扶92人次,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1.48万元。

四、 聚焦监督主业,全力开展诉讼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撤案1件。如在审查逮捕曾某雄盗窃一案时,经审查发现曾某雄在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使用暴力,致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涉嫌抢劫罪,应当立案而未立案,我院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立案侦查,后曾某雄被县法院以盗窃罪、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个月。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犯、漏罪20人。如在审查起诉被告人赖某德电信诈骗一案时,通过引导侦查,追加认定诈骗数额50多万元,后被告人赖某德被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有力震慑了此类犯罪。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5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0件,均被采纳。联合县司法局到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点验,采取网上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方式,实现社区矫正常态化监督,共建议司法行政机关提请治安处罚6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5人,均被采纳。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回头看”,建立执行台账登记制度,核查财产刑执行案件482件,督促县法院对财产刑未立案、未执行的52名罪犯立案执行。强化驻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驻所检察室蝉联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加强对法院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促成当事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案件5件。强化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被采纳。开展督促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专项监督活动,向县建设局、国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多万元。对多次催缴仍未缴纳保证金的矿山业主,督促县国土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监督矿山业主补植复绿近100亩。加强公益诉讼案源准备,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件。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2件。

五、 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中心组学习、支部专题讨论等方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举办“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展示新时代检察干警争做合格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一岗双责”,履行“两个责任”。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法办案、重大财务支出为内容的专项检务督察。组织全体干警到五寨、坂仔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扎实推进检察体制改革。落实人员分类改革,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及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归类管理,扎实开展员额检察官等级确定和晋升,完成第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录。根据省检察院工作部署,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制定机构改革方案,实行扁平化管理。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更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权限150多处。全年员额检察官共承办各类案件717件,入额的院领导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52件,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贯彻上级部署,切实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转隶和线索移送等工作。

不断提高队伍素能建设。组织全体干警参加中检网院、省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等网上学习,选派33名干警参加省委党校、省检察官学院、浙江大学等院校素能培训。开展检察青年论坛活动,举办模拟辩论赛、法律影视沙龙等主题活动3期。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撰写的信息被省、市采用90篇,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6篇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各类刊物采用15篇。组织申报的课题被确定为2017年法治漳州研究中心重点课题;2名干警撰写的文章在漳州市第五届“生态文明与法治保障”研讨会上获奖;1名干警主讲课程入选第一批福建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年共6个集体、12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

六、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专门部署学习贯彻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梳理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意见和建议进行责任分解,安排相关科室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积极配合开展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我院侦查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重视与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制定内设科室挂钩联系人大代表方案,明确联系代表工作要求,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我院案情通报会、公开审查听证会等会议。全年办理人大交办件1件。

自觉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工作座谈、专题调研。今年,我院向县政协十届三次常委会通报了1-10月份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听取了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政协委员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严格执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人民监督员依法对2起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评议,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聘任新一届廉政监督员,邀请廉政监督员列席检察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等重大会议。深化检务公开,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联系群众,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适应改革新要求、服务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新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规范执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干警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还需进一步改进。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主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积极投身法治平和、平安平和建设,持续开展“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活动,为“生态·活力·闲适”新平和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源头性工作,切实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深入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突出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依法惩治侵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集中整治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犯罪,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二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等犯罪,促进提高创新能力。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犯罪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稳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大力加强检察监督,构筑诉讼监督网络。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深入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加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等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律师意见听取机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四是坚持严字当头,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增强严格自律、慎独慎微的自觉性。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案件质量管理机制,从严惩治司法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会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部署,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扎实工作、奋发有为,为“生态·活力·闲适”新平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六大专项行动”(P1):集中开展坚决打击暴力犯罪、坚决打击“黄赌毒、盗抢骗”、坚决打击网络造谣传谣、坚决依法化解信访积案、坚决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铲除消防安全隐患等六大专项行动。

2.“四项行动”(P2):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治安问题整治、社会力量群防等四项行动。

3.“五个一”制度(P2):采取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一份工作记录、一系列稳控措施。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P3):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形成了完整的查询信息数据库和统一查询信息平台。

5.补植复绿(P3):检察机关在办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过程中,督促案件当事人采取承担劳务、亲友代植等方法,补植补种相应面积的林木,恢复森林生态功能。

6.未成年人检察(P4):检察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同时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殊检察工作。

7.社区矫正(P6):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8.两提升五过硬(P10):升检察工作亲和力和执法公信力,建设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公益诉讼随手拍
律师联络平台
企业家留言板
人大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网络信息安全投诉与举报
检察新媒体
平和检察微博 平和检察微博
平和检察微信 平和检察微信
友情链接